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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我從錢包裡抽出一張百鈔、從底片盒裡倒出兩枚十塊錢硬幣並放到吧檯上,收拾東西準備離開的時候,店內正好播放著New Order樂團的「Temptation」。我於是頓了一下。

         「怎麼?」阿砲問我。

         「沒,」我把一百二十塊遞給阿砲「我想把這首歌聽完再走。喏,我的熱拿鐵。」

         「謝謝。你要是喜歡的話,我可以燒一張New Order的唱片給你。」阿砲把錢鈔收進抽屜,兩枚銅板則收進了自己的口袋裡。

         「唔唔,不用了,我有他們的唱片。」

         「好。」

         「你就這樣把零錢摸走噢?」

         「沒有哇,剛才抽屜裡零錢不夠找,我墊了五百元。這二十塊只不過是利息而已。」

         「噢,」我誇張地作了一個恍然大悟的表情「嗯……我頭一次聽到有員工跟老闆收利息的。」

         「不不不,我跟你說,」我跟你說是阿砲的口頭禪「基本上打卡計時算工資 這樣的方式本身就有問題。你想想,我今天排的班從中午十二點到下午五點,如果我遲了三分鐘打上班卡、或者因有急事而提早五分鐘打下班卡,這樣子老闆會理所 當然地扣掉我五塊或十塊的工錢;但如果我今天提早兩分鐘打卡上班,而且下班時因為為了將手邊的工作忙完而耽誤了七分多鐘的下班時間,老闆並不會感念我為店 盡心盡力而加個五塊十塊的加班費。如此一來,我的薪水只會扣減不會加錢。我這個月至今尚未有遲到早退的紀錄,超時工作則是每天都有,這個月我私下統計我的 超時時數已經來到二十六分鐘,收他個二三十塊合情合理。況且最令人受不了的是抽屜裡的零用金經常不夠,我常常得自掏腰包代墊一筆。所以說,我抽個一點佣金 也是應該的。又例如……」

         阿砲他連環砲式地跟我分析解釋他抽取全店收入的合理性,但其實我從「我這個月至今尚未有遲到早退的紀錄」那邊開始就沒仔細聽他說些什麼了,因為「Temptation」在那個時候已唱得差不多了。

         所以那天,我比平時晚了大約十五分鐘離開咖啡店。這個事實同時牽動了兩 件事:第一,阿砲僅憑一嘴煞有介事實際上我認為那根本是強詞奪理的一番論調就憑空賺得至少十分鐘的工錢,這當然不是指被他塞入口袋的那二十塊,而是包含在 他當天排定的五個工作小時當中的其中十分鐘。第二,我因為略晚離開咖啡店而錯過那時正好開來的586號公車,我那天稍後的行程於是再往後耽擱了十五分鐘的時間。

         哦,還有一件事,那就是阿砲真的非常痛恨他的老闆。

 

       一個寫作的計畫

         其實,阿砲這個人除了在金錢方面斤斤計較這點讓我有點小厭惡之外,基本 上他的興趣嗜好都和我挺相符的。例如說,當他在店裡的時候,音響喇叭所唱著的歌曲幾乎都會是我所熱愛的歌曲。有些時候我會覺得,一個咖啡店員和電台DJ在 做的是同一件事,在這個店員主持咖啡店的這五個小時當中,他可以決定這段時間理這個咖啡店電台要播哪些音樂。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音樂的表情直接反映出一 間咖啡店的品味,這是除了店內商品(各式咖啡和飲品點心)品質優劣、還有店內裝潢擺設之外,最直接影響客人決定要不要到這裡消費的重要因素。也就是說,因 為阿砲的關係,我成了這間咖啡店的固定客源。

         「我跟你說,」阿砲點了根菸湊過來「我最近在寫一篇小說。」

         「哦……」我懶洋洋地答應著。

         「是關於New Order的故事吶……」

         「這麼有趣?」我眼睛一亮,轉過身正面對著歪斜著身子倚靠吧檯的阿砲。

         「嗯,是他們年輕時某次去波士頓的表演……」

         (喔?)

         這是我從他們那張四合一盒裝精選輯附的小冊子裡看到這個故事的。阿砲說。那是主唱Bernard Sumner口 述的一段年輕往事。當時他們四人不過是二十來歲的少年少女(那不正是我現在的歲數麼?而我第一次聽他們的歌、買他們的專輯──那時的我是更年輕的十六、七 歲,渾渾噩噩地過著樣板式生活的高中生──的時候,他們已是鬢角和髮絲間都已藏不住白髮、一臉鬆弛的橫肉、啤酒肚頂著吉他又唱又跳的中年歐吉桑歐巴桑), 從曼徹斯特橫越大西洋來到美國東岸,一場規模不大的小型演唱會。一如他們在英國時的演唱會內容,大約五十分鐘,十來首歌曲,唱完後他們窩在後台休息室裡哈 草聊天打打屁喝喝酒。然而這個時候,突然幾個荷槍實彈全副武裝的鎮暴條子衝了進來,四人一臉茫然。我們是來保護你們的。帶頭的那個鎮暴條子表情嚴肅地說。 四人一時間還弄不清楚是怎麼一回事,但這個橫眉豎眼活像CSI影集裡帶頭衝的那個探長的鎮暴條子看起來沒在跟他們開玩笑,於是他們趕緊包袱款款倉皇地從後 門溜走。但他們還是被幾個堵在後門的歌迷發現,這票高矮胖瘦手抄傢伙的地痞追著他們追到大街上,不時還飛來酒瓶、垃圾。第二天大清早他們遠在英國的經紀人 一通電話打來劈頭就罵:你們他媽的在搞什麼鬼?

         原來那晚他們表演完後,就丟下台下喊破喉嚨都得不到安可曲的老美們,自顧到後台去抽菸啦!(「這不能怪我們,」Bernard補充「我們之前在英國的表演從來沒唱安可的習慣。」)據說那些因等不到安可曲而情緒失控的老美們,將他們手中能扔的東西全往舞台上砸了去,他們群起鼓譟、拆舞台、摔喇叭、砸音箱……。之後,New Order從此被該場地租借單位、音響器材公司等,理所當然地列入永久黑名單。

         「那所以,」我從阿砲的菸盒裡摸出一根菸「你開始寫了麼?」

         「還沒啊。」

         「啊?」

         「還沒開始寫啊。」

         「哦……」大概又是一篇僅止於概念的小說了,我小聲地咕噥著。

         「不會的,」阿砲又點了一根菸「我跟你說,這次我是來真的。」

         「好、好。」

         然後我們都沉默了。

         我從錢包裡抽出一張百鈔、從底片盒裡倒出二枚十塊錢銅板,放在吧檯上。

         「走囉。」

         「掰啦!」


       故事只講了一半

         「我們是來保護你們的。」頭兒對著那個娃娃臉說。

         「啊?」旁邊的落腮鬍驚呼了一聲。同時他放了一個響屁。

         「幹!好臭噢Hooky!你是吃了什麼東西?」蹲在角落的大厚道皺了皺眉頭,把手中的鼓棒往落腮鬍扔了過去。

         「哈哈!中午的薯條炸得真不錯,我多吃了一點。」又放了一個屁。

         「請你們動作快點,我不敢保證外頭那票暴民什麼時候會衝進來。」頭兒嚴肅地說。我可以想見蓋在他鋼盔下又皺成一團的他的眉頭──他一成不變的表情。

         「唔、唔,好吧,」娃娃臉先站了起來「好像不是鬧著玩的樣子。幹!Hooky你再放的話我就把你的貝斯塞進你的屁眼裡!他媽的臭死了!」

         「盡管來呀!你以為我會怕你啊!」才站起來又放了一串連環屁。「爽呀!」

         東磨磨西蹭蹭,這一夥從英國來的三男一女花了好一番功夫才將他們帶來的 家當收拾完畢。我常常覺得英國人有些稀奇古怪到令人受不了的習慣,就例如眼前這四個來表演的年輕人吧,天曉得他們大老遠跑來這兒開一場小小的演唱會,除了 各自的樂器之外,隨身還帶著枕頭棉被床包組、牙膏牙刷刮鬍刀、啞鈴鉛塊鐵餅等這一堆和演唱會完全扯不上關係的鬼東西是為了什麼?難道他們窮到住不起旅館得 睡馬路邊麼?

         「我覺得我今晚的表現很帥呀,真不曉得那些老粗是在不爽什麼?」落腮鬍一面將他的刮鬍刀收進琴盒裡,嘴裡咕噥個沒完。

         「也許是因為你表演的時候一直放屁的緣故。」那個始終沉默不語的女人竟在這個時候放了個冷箭。

         「才沒有咧!」落腮鬍抗議「我是到後台才開始放的。」

         有好幾次我很想把我手中的警棍往他們的腦門上招呼去。

         等他們終於收拾完了,頭兒領著一屋子的人準備從後門開溜。這時從舞台那 傳來砰砰砰的撞門聲(唵,真他媽的每次一定要到這個時候才會衝到門口來撞門),只見頭兒不慌不忙地扭開後門的喇叭鎖,一夥人輕手輕腳地魚貫走出。原本以為 可以就這麼輕輕鬆鬆地逃走,卻沒想到這個時候從不遠處傳來一陣吆喝。

         「他們在那裡!」

         「幹!不要跑!」

         「追呀!」

         「嘩!嘩!」

         但當我們仔細瞧這群衝著我們來手抄傢伙大聲咆哮的地痞時我們全傻了,怎麼著?這群凶神惡煞的地痞們看上去竟全都是還不滿十歲的毛頭小鬼。只見帶頭衝的那個小胖子率先朝我們扔了個酒瓶狀不知什麼東西。

         「砰轟!」

         媽的汽油彈!這群小鬼來真的!

         「阿砲,你和馬丁還有基哥帶他們衝到巷口等車先,其他人跟我殿後。盾牌準備!」頭兒說著便架起了盾牌,抓起腰間的棍,預備那群小鬼衝上來就一陣痛打。

         這聽起來是多麼便宜的差事:我們三個只要做做樣子護送這四個英國佬到巷 口等著──其實哪裡需要我們保護?暴徒全都給頭兒他們擋著了。但我後來才知道事情並不像我想像的那麼簡單,眼前窄仄的巷弄只左轉有路可走,直行或右轉都是 整面的水泥牆。但我們卻在左轉後發現那根本是條死胡同,只在胡同底有扇小門。

         我趕緊用無線電跟頭兒報告狀況。

         「頭兒,聽得到麼頭兒?我們依你說的走了那條巷子,卻碰上個死胡同……」

         「什麼?怎麼可能?那條路直通巷口呀!(砰轟轟轟轟)這麼短的路你也能走錯!」

         「可是頭兒,真的就這麼一條死胡同啊!不過胡同底還有扇門……」

         「就是那個啦!(啪噠噠噠噠噠)走那扇門進去找路嘛!」

         「是!可是……門鎖上了耶。」我轉了轉喇叭鎖。

         「按門鈴叫屋裡的阿婆來開門呀!媽的這還要我教!(砰咻!轟隆隆隆)幹!這群崽子火力這麼猛!」

         還真的有個紅色的小門鈴裝在門邊,我撳了兩下,半天才有人來應門(還真是個滿面皺褶慢手慢腳的老阿婆呵)。阿婆深鎖著眉頭尖著嗓子問我們這是幹什麼。

         我該怎麼告訴她?

         「這個……抱歉,老太太,我們是XX分局鎮暴小組,我是副組長阿砲(亮出證件),奉命保護這四個英國來的傢伙撤到巷口等待接應。呃……如果有所謂的巷口的話。」他媽的我在說什麼!

         老阿婆仔細打量了我們一夥人。後面那個落腮鬍按耐不住對著娃娃臉嚷著:「算了啦!Berny你回頭去跟那票娃娃兵談和試試,你跟他們看起來差不多年紀。搞不好他們會把你當一夥的,轉過來護送我們回飯店。」

         我跟你說句心底話:若不是因為職務的關係,我實在很想一槍轟掉那個落腮鬍的垃圾嘴。我們動員了整個小隊九死一生地護送這四個英國佬落跑,現在這混帳說要派他們其中一個去談和這種懶叫話是什麼意思?

         「進來吧。」此時老阿婆終於開口了。但阿婆仍站在門口沒要讓開的意思,只見她老人家往左手邊不曉得按了什麼東西,突然這胡同底的整面牆竟像是變形金鋼那樣哐啷哐啷地往兩邊收束,不一會兒清出一條筆直的巷道。並且,靠在巷子的另一側還擺著四台腳踏車。

         「發什麼呆,快走哇!」老阿婆催促著。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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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桑諾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