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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算時間,距離上次得知獲獎,如今也差不多滿一年了。

  我相信一個身經百戰的投稿者--具體一點來說好了,大概就是投稿次數不下於十次--應該都知道,這檔事實在就只能平常心看待。很多時候,作品未受肯定並不見得是因為不夠好。
  
  (我突然覺得,這個段落當中使用「身經百戰」好像不太恰當。因為稍後破折號內的具體舉例說的是「不下十次」,整整相差十倍。)

  (不過我又想,那應該並不算是要緊事。我是說,反正你們明白我的意思。)

  開學之後,我所投的幾個文學獎--從年初直到暑假陸陸續續遞交出作品--紛紛公佈得獎名單。我依照去年那次該說是非常幸運的一次得獎經驗,在公佈結果前一段時間大概就猜到自己的結果。是的,大家看我這麼低調就能推測出結果為何了。如果我得獎,我會不讓你知道麼?

  但我必須很坦白地告訴你,直到點開網頁上的得獎名單的前一秒鐘,我仍然抱持著期待。即便那非常之微小,但我不能否認,我不能說那就是沒有。仔細想想那是多麼可憐可悲可鄙可笑的微小期待呵。因為......

  (是說讀到這裡差不多也兩三百字了,刪節號後面的就麻煩各位自己想想是為什麼吧。)

  當槓龜變成一種習慣,寫作這件事情其實已經早先一步成為習慣了。至少我的經驗是這樣。這就好像買樂透那樣,你看那些怎麼買都買不中,每個星期猶仍十分堅持地去公益彩券行捐款的傢伙依舊大有人在。我是說,一個買樂透的人,他養成買樂透習慣勢必早於養成槓龜習慣,因為不買的話就不會有槓龜的可能。說到這裡我必須澄清一件事:雖然我這段描述好像是在勸人不要沉迷賭博,但其實我覺得買公益彩券不是什麼壞事,甚至是值得鼓勵的,起碼買樂透的人貢獻了一筆錢給予弱勢團體,說來這真是善事一件。雖然,我其實從來沒去買過。

  所以說投稿者的心態在某些時候、某些角度來看,是否有與賭徒相似的潛在特質?

  總而言之,十月底截稿(如果我沒記錯時間的話)的台北文學獎讓我覺得躍躍欲試。一來是該文學獎的承辦單位就是我那次不能再更幸運的得獎的那次創作獎的主辦單位,這於是使我自我催眠:這樣說不定會比較容易中噢?其次是每次投稿往往會面臨的困擾,關於寫作主題的擬定,這回訂出了一個主題叫做「時間書寫」,總算讓眾賭徒們有了個方向(報明牌?)。怪不得我會躍躍欲試呵!時間書寫?哈!這都不會的話,文藝四年豈不白讀啦!

  仔細想想,我好像真沒辦法講出個所以然來。這麼說四年大約二十萬的學雜費還真是白繳了。

  不過這一切好像是在冥冥之中早已注定。在我摸不著頭緒的時候,一段在更早之前就已安排好的行程,此時似乎又給了我一點提示。事情是發生在9/25、9/26兩天,於政大由台文所主辦的楊牧七十大壽國際學術研討會當中,在聆聽與會學者的論文評析楊牧作品時突然有所頓悟。在此之前我必須坦承,除了因敝本系所規定研究生畢業條件之一是至少參加三場校外舉辦的研討會,還有對一個地位崇高的台灣詩人的、非常要不得的小粉絲小迷弟的追星心態,最主要還是貪圖政大台文所一直以來在研討會當中品質五星的餐敘及茶敘內容。很抱歉講了這般沒水準的內容,窮日子過慣了的我總是對於免錢食物充滿了綺美憧憬。但沒人規定為了這種無恥目的而報名研討會的人不能在會議當中認真聆聽吧?我忘了是哪個學者在論文當中提及的(唉,終究還是去騙飯吃的),楊牧的散文作品當中曾有一段年輕時的描述。那是在十五六歲的年紀、對於人生一切人情事故都上還懵懵懂懂的年紀,於故鄉某處對當時景物的一段描寫。(請原諒我如此模糊之描述,因為不成材的我尚還未去把《奇萊前後書》弄來看看)我記得那個學者好像是如此描述楊牧的筆法:在年輕的他經過那裡時,其實心裡沒有太多情緒太多感動(因為還太年輕),但他知道許多年後,當他再次回到那個地方,那裡也許變得不一樣了也或許和以前沒甚兩樣,那個時候的他,心中會是如何如何......(請原諒我如此模糊之描述,因為不成材的我......)

  我想這是個很有趣的書寫。書寫的內容是在很年輕的時候,但書寫的動作卻是發生在很久很久以後了。且更妙的是,書寫的敘事是在年輕過後、又更早於「書寫動作」之前。也就是說,在當下,透過二十年前的自己,回想四十年前的往事。

  就像楊照所提出的,「重新活過一遍」。

  於是我又想起了那個夢。關於我在夢境裡,和那個我唯一交往過的女生,我們都回到高中時期,但我們其實老早已經活過一整遍大學時期了。更具體一點來說,我在夢裡問她:「妳知道麼?」而她回答我:「我知道呀,我們又回到高中時候了。」於是習慣性地牽起了手。在這段對話與互動當中,我們都明白一個狀況:我們是從現實的那個時間點,不知怎麼地回到高中畢業那年。然後認份地扮演起當時相互的身分和關係,重新活過一遍。(儘管夢境中我們竟莫名奇妙地一起畢業、但現實中我們其實相差一屆)

  但我這次想要重來一遍的並不是這個我唯一交往過的女子,而是H。

  不過話又說回來,這其實也沒什麼好說的。就只是我個人一廂情願又自以為是地、單方向地將一個普通女子女神化的,單戀然後被拒絕的典型阿宅境遇。仔細想了一想,這到底有什麼好重新活過一遍的?

  事情是發生在晚飯過後,我跑去那間開在離我家不遠的咖啡廳串門子。才坐下來沒多久就聽到從前的同事(這間咖啡廳的店員)之間對話裡鑽出一個我再熟悉不過的名字。

  是H。

  當然啦,這個菜市場到不行的名字,而且男女通用,要再遇到一打也不是件難事。且在只聽讀音的情況下,很有可能只有其中一個字相同而已,一堆人的暱稱都是小什麼來著的。只是很多時候,當許多個巧合朝你的方向靠近且要你逼視,那著實讓人喘不過氣來。

  後來那個和H相同名字的......姑且也用H來代稱好了,H......應該說「和H相同名字的H」來上班了,我多看了幾眼,覺得,就只是個普通的女孩子。

  這其實和我大二時初識H時,感覺有些類似。講更簡單一點,就是她的樣貌,在初次見面時絕不會是驚為天人那種類型。當然我只是說我自己的感覺,不足以代表所有男人。而且很抱歉,我是個庸俗的男人,仍舊無法擺脫視覺影響的庸俗男人。

  我儘可能地觀察和H相同名字的H。皮膚,比H黝黑些,嗯,代表健康,且H畢竟是太白了。眼睛,有點厚的雙眼皮,這和我前女友有點像,真是哀傷,不過沒關係,我一直認為前女友五官最吸引我的部位就是她的雙眼。鼻子,沒有特別注意,也就是說至少不會誇張的像成龍那副腫樣。嘴型,好像跟前女友也有點像,不過要小了一些。身形,普通女孩子身高,這點實在不能太過苛求,以H那樣的標準為標準的話本來就太強人所難了。髮型,紮馬尾,很好很好,我喜歡這更勝公主頭。胸型,噓,朋友咱們私底下聊......

  我找了個機會問她:「H就是妳的本名麼?」

  「嗯,是呀。」

  「哦......那是......竹字頭那個麼?」

  「對呀,我的本名是那個字沒錯。」

  重新活過一遍。

  那種「對一個人獨特的好感」、「只因為是她而無來由地感到高興,多麼不公平」的感覺又再度襲捲而來。是啊,只因為是H,只因為如此而已......

  多麼的不公平,是吧?

  當許多個巧合朝你的方向靠近且要你逼視,那著實讓人喘不過氣來。

  但這一次,妳可不可以告訴我妳不姓陳,好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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